职能处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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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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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,执行学校教学工作的决策、决定,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,提高教学管理水平、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,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。

一、教学计划管理

(一)组织和指导各系、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(指导性计划和执行计划),使专业目标、人才培养方案和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结构能够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。

(二)负责编制每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,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。

(三)负责向各系、部下达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。安排并协调全校的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。

二、教学运行管理

(一)负责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规范,对课堂教学、实验教学、实习教学、课程设计、顶岗实习等教学环节提出具体的规范性要求,并认直组织实施。

(二)组织和指导各系(部)制定各类课程教学大纲、实验大纲、课程简介等并组织实施。

(三)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,负责制定每学期的教学周历表、课程表、考试日程表,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稳定。

(四)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配置与协调,保证教学设施满足教学需要,千方百计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。负责学校阶梯教室、多媒体教师的使用与管理工作。

(五)负责检查、督促和保证各教学环节,包括讲课、实验、课程设计、教学实习、实训实习等的正常运转。

(六)负责对校内外各类实习基地、实验室的实践教学进行业务协调。

(七)负责每学期全校期末统一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,编制全校考试日程表、监考表。

(八)负责考试检查与监督工作,组织对试卷的复核及抽检工作,负责考卷印刷、课程开考前的试卷保管。

(九)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工作。建立学生成绩档案,协助审核新生名单、毕业生资格审核、毕业证书办理。

(十)负责审核、批准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。审核和管理毕业证书。

(十一)协助学生处办理学生的退学、体学、复学等手续。

(十二)负责办理各种成绩证明、就读证明,办理毕(结)业生的学历证明。

三、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

(一)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。

(二)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。

四、教师教学业务管理

(一)负责审核全校任课教师开课资格和教师教学工作量。

(二)配合人事处做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职务评聘工作。

(三)负责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的聘请、管理工作。

(四)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、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五、教学基本建设管理

(一)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负责组织专业结构调整和新专业申报工作。做好学科、专业建设。

(二)负责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的立项申报和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(三)指导并协调各系、部,做好各类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。检查实验实训课教学的运行情况,保证实验实训课教学质量。

(四)指导各系、部做好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,实施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。

(五)负责组织学校优秀课程、教学名师、教学新星、优秀教师及其他教学工作奖励的评选工作。

(六)负责制定、完善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制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。

(七)负责各类职业技能考证、培训工作中的教学协调工作。

(八)负责教材建设,统计征订全校教材和自编教材的印刷工作。

(九)会同图书室做好专业图书、期刊的订购工作。

(十)组织校级及以上级别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、申报推荐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教务处二级网站的管理和教学信息发布。

(十二)负责校级以上各类与教学有关的竞赛的组织工作。

(十三)按教学评估要求,做好各类教学档案管理工作。

六、其它

(一)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。

(二)负责与国内外教育教学合作机构的教学业务协调,做好有关工作。

(三)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